您现在的位置: 电子商务模式 >> 电子商务案例 >> 实业 >> [EB案例]正文  显示方式: 

运营商封杀的P2P 能否搭上IPTV的顺风车
http://case.caneb.com/ 时间:2007-2-21 14:21:43 点击数:   电子商务模式[案例]频道 

今日不可不关注的电子商务案例视点:

【文章简介】 P2P下载及应用一直是宽带运营商封杀的对象,尽管华纳兄弟已经与P2P经典应用BT下载达成了合作协议,可这并没有阻止P2P应用被宽带运营商封杀的命运。近日,北京汉辰科技公司推出了国内第一款嵌入式P2P机顶盒方案。据悉,该方案具有基于Linux系统的嵌入式客户端软件、P2P机顶盒管理系统和完整解决方案,可通过宽带和机顶盒实现在电视屏幕上的P2P数字电视直播、P2P视频推播、P2P视频点播等应用。P2P机顶盒的出现,可以帮助IPTV业务提供者克

请访问以下3个网站,以了解与本文相关的更多内容:

【文章正文】   

  P2P下载及应用一直是宽带运营商封杀的对象,尽管华纳兄弟已经与P2P经典应用BT下载达成了合作协议,可这并没有阻止P2P应用被宽带运营商封杀的命运。近日,北京汉辰科技公司推出了国内第一款嵌入式P2P机顶盒方案。据悉,该方案具有基于Linux系统的嵌入式客户端软件、P2P机顶盒管理系统和完整解决方案,可通过宽带和机顶盒实现在电视屏幕上的P2P数字电视直播、P2P视频推播、P2P视频点播等应用。P2P机顶盒的出现,可以帮助IPTV业务提供者克服带宽紧缺的限制,减少部署IPTV业务的投资,为快速部署和提供IPTV业务提供了条件。

  目前,宽带运营商一直在封杀P2P下载软件及相关应用,而IPTV运营所需要的传输通道是宽带运营商提供的,对P2P下载及应用一直存有偏见的宽带运营商,是否会让这项对IPTV业务部署有很大帮助的P2P应用搭上IPTV业务的顺风车吗?

  众所周知,IPTV业务的运营对带宽的要求还是相当苛刻的,DVD画质的内容至少需要8Mb的独立带宽,业界对IPTV业务正常运营所需带宽的定义是4Mb,事实也证明4Mb是远远无法满足IPTV业务的流畅运行。宽带运营商现有的网络容量,无法满足IPTV业务的运营。按照上海文广与中国电信就IPTV业务运营签订的合作意向,中国电信作为宽带运营商为上海文广提供搭建IPTV业务所需要的传输网络。为此,中国电信在全国26个省份启动了宽带升级计划,这意味着中国电信将为IPTV业务平台的搭建付出巨额投资

  P2P机顶盒的出现,将会为宽带运营商节约大笔投资。由于P2P机顶盒是使用点对点传输的原理,任何一个P2P机顶盒的用户也可以充当服务器。如果不使用P2P机顶盒,宽带运营商必须部署大量的服务器,以满足众多IPTV用户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如果未来的IPTV网络中使用了P2P机顶盒,IPTV业务对带宽的需求也将大大降低,仅需1Mb带宽就可以满足DVD画质的需求。

  看来,P2P机顶盒可以帮助IPTV业务普及中提供带宽的宽带运营商节约大笔的投资,而且还可以加快IPTV业务的普及。目前,宽带运营商的网络仅仅可以为每位用户提供的最大带宽是2Mb,这一带宽完全可以满足用P2P机顶盒构筑的IPTV业务的流畅运行。既然可以为宽带运营商节约构建IPTV传输网络的巨额成本,又可以保障IPTV传输内容的质量,宽带运营商是否能够让P2P机顶盒搭上IPTV的顺风车呢?

  从宽带运营商对P2P下载及相关应用的态度来看,宽带运营商很难让P2P机顶盒进入IPTV业务的建设中来。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如果宽带运营商一旦允许P2P机顶盒参与IPTV业务的建设,这意味着宽带运营商已经认可P2P下载及其应用,那时,P2P下载及其应用也会成为宽带运营商认可并允许的应用。

  一旦P2P下载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并且得到了宽带运营商的认可,在IPTV之外的宽带网络应用中,P2P下载及应用又将如一匹脱僵的野马,宽带运营商的网络又将会被P2P下载及相关的应用吞噬。在IPTV业务上,基于P2P应用的P2P机顶盒为宽带运营商节约了巨额

[1] [2] 下一页


关键词:电视,数字电视,电信
阅读本站更多关于:“运营商封杀的P2P 能否搭上IPTV的顺风车”的文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EB案例]录入:北极星    责任编辑:北极星 

  • 上一篇[EB案例]:

  • 下一篇[EB案例]:
  • 电子商务模式定向推广
    电子商务模式窄告: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www.CanEb.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网站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文章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论坛(BBS)博客(Blog)网络硬盘(WebDisk)上发表言论或上传、收藏文件者,责任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 caneb_com@yahoo.com.cn
    ④ 凡本网原创文章(包括论坛、博客等),欢迎转载,但务必注明来自本网,且需注明引用网址。
    焦点图片
    今日博客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意见反馈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