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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网民们对互联网企业信任的丢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损失。现在的情况是,被反流氓软件称为流氓软件的不承认自己是流氓软件,而反流氓软件又被认为是“更大的流氓”。流氓软件,无疑是2006年互联网行业最具影响力的话题。12月22日,某机构公布了“2006中国IT产业之最”年度调查,在“IT产业之最”调查中,4项大奖无不与“流氓软件”息息相关—
请访问以下3个网站,以了解与本文相关的更多内容:【文章正文】击率。如此一来,表面上某些网站人气非常旺,报表十分抢眼,投资商、广告商趋之若鹜,实则背后是个空洞。
用流氓软件推广广告或进行其他小动作,优点显而易见:对双方来说成本都很低,甚至为零;见效快,弹出广告还具备分类识别功能,会更有针对性地在目标客户面前弹出;不用承担风险责任,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有那么多企业不顾自己的形象可能受损而借助流氓软件打开市场,足以说明其受欢迎程度。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流氓软件赚来的快钱都“见不得光”,都是建立在损害网民利益、损害网络环境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说,“耍流氓”赚来的钱不管多少都还有个数字的话,那么,它对网民利益的侵害、对网络环境造成的侵害(比如网络安全隐患等)则无法用数字来衡量。而网民们对互联网企业信任的丢失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损失。
真空的不仅仅是法律
同情奇虎的一方观点认为,奇虎之所以败诉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法院虽然认定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现有法律并不能判定存在这种行为的软件就是恶意软件。那些传播插件的网站也可以振振有辞:法律没有禁止进行插件广告。
法律滞后并不是什么特殊现象,新行业新现象,法律法规必然是在实践推动下不断完善的。从流氓软件现象中引发的更值得忧虑的真空,是P2P时代的责任人缺位。
P2P本意是点对点传输,在P2P时代,互联网上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传播者,每个人既是互联网内容的消费者也是生产者。这的确是一场革命,但绝不能对此太过理想化。每个人都是主人,有可能每个人都焕发主人翁的热忱,也有可能每个人都不想负责,而且,人们并没有能力完全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假如网民共同编撰的“维基百科”某些错误解释误导了使用者,共同开发的善意免费软件导致了安装者电脑崩溃,根本不知道该怪谁。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漆黑的夜里,12个凶手用同一把匕首,轮流刺了被害者一刀,究竟是谁的一刀致命,无从判断。P2P时代的责任人缺位与此类似,网络上一条假信息的制造和散布,一个流氓软件的编制和传播,当责任人数以亿计,法不责众就成了事实上的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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