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电子商务模式 >> 电子商务案例 >> 网络 >> [EB案例]正文  显示方式: 

熊猫烧香案主犯编出杀毒程序
http://case.caneb.com/ 时间:2007-2-21 14:43:07 点击数:   电子商务模式[案例]频道 

今日不可不关注的电子商务案例视点:

【文章简介】 警方网上公布供免费下载嫌犯抓捕细节被披露负责侦办“熊猫烧香”病毒案的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14日说,“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已编写出专杀程序,公安部门正组织专家对这一程序进行鉴定,预计一周内可在互联网上公布,供网民免费下载。后悔:杀毒软件后留言道歉据叶铁官介绍,李俊向警方表示,他最初编制病毒是应网友要求“编得好玩”,后来见被感染的计算机数量众多,网上舆论愤怒

请访问以下3个网站,以了解与本文相关的更多内容:

【文章正文】   

  警方网上公布供免费下载嫌犯抓捕细节被披露负责侦办“熊猫烧香”病毒案的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14日说,“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已编写出专杀程序,公安部门正组织专家对这一程序进行鉴定,预计一周内可在互联网上公布,供网民免费下载。

  后悔:杀毒软件后留言道歉据叶铁官介绍,李俊向警方表示,他最初编制病毒是应网友要求“编得好玩”,后来见被感染的计算机数量众多,网上舆论愤怒声讨,“事情闹大了”,他便编制专杀程序,想把病毒都杀掉,但编好后不敢挂在网上,担心警方以此为线索找到他。

  仙桃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利用李俊的专杀程序进行了初步试验,结果表明其程序能在几分钟内彻底杀灭“熊猫烧香”病毒。李俊在杀毒软件上留了一句话:“我真的很抱歉,给大家造成了负面影响与损失。”

  落网:准备潜逃时当场被抓1月31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厅抽调的武汉、宜昌、荆门等地6名网监精英和专门从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赶来的1名专家,以及仙桃网监大队全队人马齐聚省公安厅,进行专案研讨。

  在仙桃网监总队统一部署下,仙桃网警获取了确定犯罪嫌疑人“武汉男孩”(“小俊”)的身份信息。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名为罗某的人身上。此人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关山某居民楼。根据房主的描述和警方掌握的嫌疑人照片,民警确定,罗某的师傅就是李俊。

  2月3日19时左右,回出租屋取东西准备潜逃的李俊被当场抓获。李俊落网以后,另一名嫌疑人雷磊也在武汉被抓。根据两人交代,嫌犯王磊、叶培新、张顺、王哲等人也相继落网。

  省厅专家:他是网络天才“他是网络天才。”12日,湖北省厅网监总队有关专家如此描述李俊。犯罪嫌疑人李俊今年25岁,是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李俊曾多次到北京、广州(广州帮:广州青年志愿者交友互动社区,http://www.Heyhoo.cn)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为了发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武汉男生”及“QQ尾巴”等病毒。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

  李俊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每次要价500-1000元不等,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据估算,被“熊猫烧香”病毒控制的“网络僵尸”数以百万计,其访问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一年下来累计可获利上千万元。

  专家:受害者可提起诉讼武汉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廷光认为,“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传播者,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赵廷光教授还认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因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可以拿出相关的证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和传播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受害者予以赔偿。

 


关键词:网络安全,安全,电信
阅读本站更多关于:“熊猫烧香案主犯编出杀毒程序”的文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EB案例]录入:北极星    责任编辑:北极星 

电子商务模式定向推广
电子商务模式窄告: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www.CanEb.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网站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文章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论坛(BBS)博客(Blog)网络硬盘(WebDisk)上发表言论或上传、收藏文件者,责任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 caneb_com@yahoo.com.cn
④ 凡本网原创文章(包括论坛、博客等),欢迎转载,但务必注明来自本网,且需注明引用网址。
焦点图片
今日博客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意见反馈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