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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管控的功能配置 财务管控要求集团总部凭借其出资人的权力,将下属公司的重大财权集中到中央,并把中央的财务管理权力渗透和延伸到子公司。 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控功能有八:规范管控、融资管控、投资管控、资产管控、资本运营管控、资金管控、费用管控和收益管控。
4.1规范管控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应该负责财务管理体系的运行,相关的业务管理以及人员管理等工作,以保证集团财务管控的规范和高效。 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4.2融资管控 为了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控制因融资不当而带来的融资风险,集团公司总部应牢牢进行融资管控。 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4.3投资管控 集团投资和下属公司投资应纳入集团财务战略计划,集团总部应牢牢控制对集团发展结构与控制结构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的投资管理权以及例外投资项目的处置权。 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4.4资产管控 资产管控的原则是下属企业拥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权,而集团公司对重要资产的处置拥有监控权。 集团所属公司的各项资产处置必须由集团批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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