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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我们从农产品与电子商务方面做一简单阐释。
电子商务是一个大产业,是一场革命,意义极为深远。现在是中小企业大批量应用电子商务的关键时期。重点在于发展模式,而非商业交易模式。我们在传统方式下,用五年十年才能完成的事情,在互联网状态下也许1-2年就完成了。在传统方式下,我们这辈子永远不可能认识的人和事,在互联网状态下,都可能变为现实。这就是”点对点”,”N to N”带来的无穷力量,是我们人类自身的力量在这种工具下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和进步。
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的结合上,尤其要注重以下几点:
1、龙头企业主导与行业协会带动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类型,是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农产品加工出口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较为适宜采用的一种农业标准推广的实施模式。由于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加工、储运、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同时,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生产出来的优质原料可通过深加工变成高质量、高档次的产品,从而赢得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因此,龙头企业带动模式能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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