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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主导地位的Copy to China 模式,大约要占60%的份额;一类是混合型模式,例如SP类型的公司。“你可以说这些是本地原创型的,但是此前日本就已经有了I-Mode模式,中国的企业在其中加入了一些本地化创新因素。”这一类型大约占30% ;再有一类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模式。赵克仁预计进入2006年后,创新模式所占的比例将从目前的不到10%逐渐上升到30%。
2000年前后,中国很多的创业企业还只是在简单地模仿美国的新技术、推广美国的商业模式,当时VC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找到正确的人,把这些正确的事情做好”。
“中国模式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青睐,而美国模式则会呈相反趋势。”赛富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人周志雄坚信Copy to China模式最终将会让位于中国本地模式的理由在于,即使是在2000年前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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