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也可以说是竞争到一定程度后的结果。它代表着技术发展的规范化需求和趋势。“竞和”的确是大家在更高层次上的竞争。
参与“竞和”的各个实体,将进入一个更高层次,同时将同行业没有进入的对手抛弃或挤出这个竞争圈。
可以说,“竞和现象”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出现这种现象的行业或一个实体组,它们必定代表这个行业的佼佼者,它的决策层和经理必定是有相当素质的个体或集体。
任儒倬: 我个人认为,竞争与合作不光体现了一个企业家做企业的魄力和勇气,更深层次地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和希望。
想想日本佳能公司的发展,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从施乐手中夺得复印机市场的头把交椅,这跟日本企业家的这种“以和为贵”的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值得我们思考。
做大蛋糕,寻求双赢
Jim: 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企业已经无法继续以抢蛋糕的思路去达到持续稳定发展的目的。如何把蛋糕做大已经摆在每一位企业决策者的面前。
部分企业已经意识到仅仅靠自己的力量把蛋糕做大也是不现实的。于是,竞争企业之间出现了战略联盟、捆绑销售、联合投标、制造外包、贴牌销售、联合开发等合作行为。理论上讲,“竞和”作为竞争的高级阶段,以双赢为出发点,其合理性、正确性不言而喻。
段军勇:企业间竞争激烈的时候,会出现你优我劣,我优你劣的不同方面。此时聪明的企业就会慢慢联合起来,取长补短,各自发展自己有优势的领域,从而实现双赢。其主要方式有并购、互购、合资等。
例如,美国汽车售后市场的巨头Eaton和Dana公司,Eaton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传动部分的零件,包括变速箱,分动箱等;而Dana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和车桥部分。它们所采用的是互购合作,Eaton把自己经营的车桥部分卖给Dana,Dana则把变速部分卖给Eaton,并且共同推出电子平台Roadranger,方便了顾客的采购,大大减少了商品的流通过程。他们的合作走的是专业化道路,我觉得是可取的。
史炜:的确,寻求双赢是“竞和”成功的前提条件。
●双方愿意拿出来用于共享的知识一般都是各自的非核心技术,即甲方的非核心技术正好是乙方所需要的,乙方的非核心技术正好是甲方所需要的,否则合作很难成功。
●双方共享的技术或产品在各自优势的市场区域不存在大的竞争。
●合作双方的实力、规模不能存在特大的差异,很难想象一家不知名的软件公司会和微软有实质性的合作。
●合作双方的主导产品最好分属于不同的领域。
制约合作的因素
罗春晖: 为了更有利
电子商务辩论台: |
|
载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