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电子商务模式 >> 电子商务营销 >> 公关 >> [EB营销]正文  浏览方式

拆解危机公关的中国路数

今日不可不关注的电子商务营销视点:

来属于他们的一个新时代”。       这不由让我们想起当年在激烈的水战中,极力在“健康”上面大做文章寻求品牌定位,并在同行围攻、成为业内众矢之的的情势下,处变不惊,应对果敢,最终实现品种创新和品牌建设的农夫山泉。不少人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对此,出品农夫山泉的养生堂有限公司掌舵人钟睒睒在CCTV《对话》节目中淡定地回答,“任何一种商业行为都可以被人们归作商业炒作。”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足以让世人见其坚毅和果敢。在众说纷纭的喧嚣声中,他不急于自我辩解和开脱,或者他对此并无兴趣。取而代之的是,他带领他的团队以实际行动,笑傲风雨,捭阖市场。       就农夫山泉在2000年水战中的表现而言,其公关有着许多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当全国的纯净水生产商群起攻之时,农夫山泉主动通过媒体和竞争对手、公众沟通交流。当娃哈哈带领的纯净水师在杭州形成“反农夫同盟”拉开水战序幕时,农夫山泉反应迅速借船出海,在杭州发行量最大的《都市快报》上打出广告:“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当“反农夫同盟” 的会议刚刚结束时,农夫山泉当晚在西子宾馆举行了一个“新闻记者恳谈会”。相对于纯净水企业对媒体封锁会议消息的做法,农夫山泉的“大度”在水战的第一个回合就略胜一筹了。       一个星期后,农夫山泉主动出击,在广州各大媒体登出巨幅广告:“以水代酒,愿与农夫把樽乎?”,诚邀广东媒体记者和纯净水生产厂家参加其在广州举办的“饮用水市场发展恳谈会”。虽然鲜有纯净水厂家代表到场,但是农夫山泉开诚布公的态度受到了公众的认可。       水战期间,频繁见诸媒体的三大品牌,除了农夫山泉外,就是娃哈哈和乐百氏了。在公关姿态这着棋上,显然后两者都输给了农夫山泉。       有报道称――       “娃哈哈的灵魂人物宗庆后十分气愤地说:‘如果都象他们那样搞,老百姓还吃什么?喝什么?’       乐百氏集团总裁何伯权甚至说:‘如果把水仙花放在粪水里养,一定长得更好,那我们是不是就该喝粪水呢? ’”       两位受冲击产品的领导人言辞之激愤情有可原,但是在公众眼里,这难免有情急之下避重就轻转移焦点之嫌了。       与此同时,中国营养学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发言显然是纯净水厂家们危机公关之“上层路线” 的表现。毕竟,在中国,这些部门仍有较为权威的地位,其言论在社会舆论中仍有一定影响力。但是这些部门类似“人体所需矿物质主要来源于综合膳食”的说法显然不敌农夫“讲科学讲健康”的高姿态。       水战期间,媒体迅速跟进该行业的各项调查。农夫山泉的差异化营销让公众终于知道了水和水还是有区别的。此外,纯净水生产门槛低,利润高,短时间内已有众多厂家蜂拥而上,如果整个行业一下被打入冷宫,将损失多少社会财富呢?诸如此类的行业内部非理性生存状态下隐蔽着的问题也被公开了。在让公众获得充分的知情权这一点上,农夫赢得了民心是毫无疑问的。       在食品行业里,去年爆发的三鹿奶粉的危机公关也是一个值得圈点的成功例子。该企业在第一时间内深入调查事情本身,同时对公众保持诚意姿态,最后消除“窦娥之冤”,同样也达到了取信于民的效果。       如果说广告的手段是诉求,那么公关的手段就是沟通,它强调的是和消费者在平等地位的交流,寻求的是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对话与平衡。唯有那些以诚信、公开为准则,其产品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企业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关。唯有真正的公关才会真心实意地把消费者放在对等的平台上与之沟通,也唯此,消费者利益的保障才有可能,企业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获得长远的发展。       限于“上层路线” 的中国式危机公关不能不让人担忧。探求真相、分享事实、寻找解决方案是公关的要义所在。离开了这些的任何路数和招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为文明服务生角色的公关。       众所周知,2003年乐百氏“为了尊重自然尊重科学”(乐百氏公司相关负责人语)推出了“乐百氏矿泉水”;娃哈哈也相继推出了“娃哈哈矿物质水”“娃哈哈矿泉水”和“娃哈哈氧8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词:危机公关
阅读本站更多关于:“拆解危机公关的中国路数”的文章>>>>
作者:夏一渺 文章来源:网络
[EB营销]录入:北极星    责任编辑:北极星 
  
  窄告信息
电子商务辩论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www.CanEb.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网站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文章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论坛(BBS)博客(Blog)网络硬盘(WebDisk)上发表言论或上传、收藏文件者,责任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 caneb_com@yahoo.com.cn
④ 凡本网原创文章(包括论坛、博客等),欢迎转载,但务必注明来自本网,且需注明引用网址。
焦点图片
今日博客
电子商务模式网站意见反馈留言板